您的位置:延安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行业管理货运物流 → 文章正文
陕西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关于表彰2007年度源头治超工作先进单位和目标责任兑现奖励的决定
[作者:陕西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 来源:陕西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 发表:2008-6-23 17:33:24  点击数:873  录入:admin 评分:★★★]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2007年,在省交通厅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严格按照省交通厅各类会议和文件要求,认真落实道路运输机构源头治超工作职责,从源头加大对超限超载车辆的监管力度,确保了我省道路货物源头装载治理工作顺利进行,有效地遏止了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出场,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调动和激励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断开创源头治超工作新局面,掀起源头治超工作新高潮,经省局研究,现决定如下:

 

    一、授予榆林市、汉中市、渭南市运管处2007年度全省道路运输管理系统源头治超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按照目标责任书各奖励1万元,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各奖励2000元。

 

    二、授予神木县、府谷县、西乡县、勉县、旬邑县、韩城市、扶风县、志丹县、镇安县运管所2007年度全省道路运输管理系统源头治超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请所在市运管处按照所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兑现奖励。

 

    三、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延安市、安康市、商洛市、杨凌区运管处,西安市维管处为良好单位。按照目标责任书兑现奖励。

 

    2008年是建立源头治超长效机制,巩固源头治超成果的关键年。希望受表彰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和成绩。

 

 

 

 

 

                                                                OO八年三月三日

  • 上一篇:没有文章了
  • 下一篇:厅运管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源头治超工作
  • 打印
    友情链接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 2007 - 2008 陕西省延安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 延安市七里铺河西小区34号(邮编-716000) 电话:0911-2492743(办公室)传真:0911-2492743